一、总则
1. 目的:为规范校服采购流程,保障校服质量,维护学生和家长权益,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校各年级学生校服的采购工作。
3. 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质量优先原则,确保校服采购全过程透明、规范。
二、组织管理
1. 成立采购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学校后勤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学生代表等。主要职责为制定采购方案、确定供应商、监督采购流程和质量验收等。
2. 职责分工
组长:全面领导和协调校服采购工作,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具体负责采购流程的组织与实施,监督各环节工作进展。
后勤部门:负责采购文件编制、发布采购信息、组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与执行等事务性工作。
教师代表:参与校服款式、材质等讨论,从教育教学角度提供意见建议。
家长委员会代表:充分收集家长意见,全程参与采购决策,维护家长和学生权益。
学生代表:表达学生对校服款式、舒适度等方面的需求和想法 。
三、采购流程
1. 需求调研与方案制定
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家长、学生和教师对校服款式、颜色、材质、价格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调研结果,结合学校文化特色和实际需求,制定校服采购方案,明确采购数量、质量标准、预算金额、采购方式等内容。
2. 供应商选择
学校向符合校服制作要求的供应商发布采购公告,明确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报名时间及方式等信息。
资格审查:对报名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三证合一证书)、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企业信誉等进行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环节。
3. 采购方式确定
一般采用多方比选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领导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进行比选,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结果在学校官网或公示栏进行公示。
4. 合同签订与执行
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合同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包括校服款式、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验收方式、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学校应将校服采购合同等资料及时向区教育部门备案。同时,督促校服生产企业主动向区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校服采购合同。
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生产和供货,学校及时跟踪生产进度,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
四、质量控制
1. 质量标准:校服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如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确保校服安全、舒适、环保。校服发放给学生前,应主动从每批次到货中随机抽样送至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测(简称“二次送检”,送检项目必须包含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甲醛含量2项安全指标),合格后方可发放至学生手中。
2. 质量检验
学校接收校服时,须查验是否有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全项目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按照校服国标进行全项目检验),是否与样衣标准一致、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
3. 质量问题处理:如发现校服存在质量问题,学校及时与供应商沟通,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更换、退货或赔偿。若供应商拒不履行义务,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售后服务
1. 建立售后服务机制:要求供应商设立专门的售后服务热线,及时响应学校和学生家长的咨询和投诉。在校服使用过程中,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或尺码不合适等情况,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免费更换或维修服务。
2. 售后服务监督:学校定期对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校服采购选择供应商的重要参考依据。如供应商售后服务不到位,学校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在后续采购中予以限制或淘汰。
六、费用管理
1. 费用标准:校服采购价格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在确定价格时,充分考虑家长经济承受能力,确保价格合理、公平。
2. 费用收取:遵循自愿原则,由学校统一代收校服费用,并及时开具合法票据。费用收取情况向全体家长公开,接受监督。
3. 费用使用与结算:校服费用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校服采购。学校按照合同约定与供应商进行结算,不得拖欠货款。
上海市嘉定区清水路小学
2024年6月20日